| 校企合作办公室 |
校企合作办公室是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科研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学校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拟定学校与校外(行业、重点企业等)科技合作规划与政策,主动对接产业发展目标,推进我校科研成果开发与转化孵化的紧密结合,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拓展合作渠道。 二、负责学校与企业签订自然科学类横向项目合同的审核、登记、认定、结项、统计以及经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产业技术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校内发布工作,组织学校科研团队进行对接与技术攻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校企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合作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相关资助的申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科技成果信息的收集与推介,组织和协调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工作,开展高价值科技成果培育和运营。 六、统筹学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成果转移转化合同的审核、签订、登记及经费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各类技术转移示范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组织管理,负责相关推广成果奖励的组织申报。 九、负责与校企合作、技术应用相关的商标申请、维护、许可及转让工作。 十、负责推动校地、校企科技合作战略协议的签订与落地。 十一、负责学校横向项目、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等方面制度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企业技术需求对接、成果推介、企业家进校园等产学研活动。 十三、负责学校产学研资源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