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办理流程图

二、业务办理详细流程
1. 提出申请:成果完成人代表与需求方开展商务洽谈,初拟转化方案,填写《中原工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请表》(一式一份),全体成果完成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所属院部,院部对转化方案及申请表开展初审。
2. 初拟合同:采取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方式转化的,由成果完成人代表与需求方草拟转化合同,报送所属院部初审。若采取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需由成果完成人向河南省中原工学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作价投资申请。
3. 合同审核:院部初审完成后,成果完成人代表将专利扫描件、合同电子版发送OA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成果转化科,校企合作办公室预审后交校法治工作办公室审核。
4. 公示审批:合同审核通过后开展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收到有效异议及佐证材料的,暂停交易,待核查核实后再行确定是否继续开展转化。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审批;根据合同金额大小,按规定提交学术委员会讨论或校长办公会审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需召开学术委员会讨论,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审批,形成决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选择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方式,直接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 合同签订:成果完成人代表将纸质版合同(一式六份)提交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成果转化科统一盖章,同时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中原工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请表》。
6. 经费认领:正式签订转化合同且经费到账后,成果完成人代表填报《中原工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立项审批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表》(两个表格均一式两份),报送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成果转化科。成果完成人代表需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合同2份至校企合作办公室成果转化科存档。
7. 备案及技术合同登记:按合同约定,一般由甲方负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手续;成果完成人同步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8. 奖励酬金申请(可选):成果完成人代表可依据项目实施成效,拟定奖励酬金发放方案,填写《成果转化成果完成人奖励酬金支出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属院部审批后提交校企合作办公室审核,办理酬金发放相关手续。
9. 转化认定(职称申报使用):如将专利转化业绩用于职称评审申报,须备好专利转化入校经费证明、专利权变更的手续合格通知书、技术合同登记证明、转化单位经济效益证明等佐证材料。
成果转化科联系人:原志超
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307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06738